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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新婚姻法婦女有哪些合法權利?

我國新婚姻法婦女有哪些合法權利?


我國對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保護重視,在節假日方面有專門的兒童節和婦女節。我國是法治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也比較完善,有婦女權益保護法、婚姻法等。並且,婚姻法還有多部相關司法解釋,共同構成新婚姻法。那麼,新婚姻法婦女有哪些合法權利?下面我們通過本文做個具體瞭解。


一、新婚姻法婦女有哪些合法權利?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此條規定也提示廣大女性,如果離婚應綜合分析自身的狀況,假如確實生活困難,可在離婚案件中一併提出丈夫扶助的要求,避免自身的應得利益受到損失。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各單位在錄用職工時,除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二、婚姻法對女性的保護體現在哪些方面?

1、在離婚程序方面,《婚姻法》明確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內或中止妊娠後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這種在一定期間內對男方離婚訴權的限制,是對婦女、兒童身心健康的特殊保護。從這個立法意圖出發,女方自己提出離婚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2、在離婚財產分割方面,《婚姻法》第39條第1款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這是由於女方的經濟條件一般不如男方,這一原則有利於保障女方離婚後的生活。

3、離婚時,如果一方的生活確有困難,另一方應給予適當的經濟幫助。從實際執行的情況來看,接受經濟幫助的以女方居多。

通過上文,小編告訴了大家新婚姻法婦女有哪些合法權利?我國婚姻法對婦女的保護主要體現在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根據規定,女性在懷孕期間,對方不得提出離婚要求。分割財產的時候,也應該考慮照顧女性。離婚後,女性存在生活困難的,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