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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協議書是否要公證?

分家協議書是否要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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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增強,很多時候在簽訂了書面的協議後,往往都會選擇再辦理一個公證,以此來加強協議的法律效力。而針對一些比較特殊的協議,必須要在辦理了公證手續之後才能生效。那麼實踐中,分家協議書是否要公證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分家協議書是否要公證?

如果分家協議簽訂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內容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合同一經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做公證並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只是多了一個部門見證而已,以後一旦發生糾紛,經過公證的協議作為證據而言讓法院採信的程度要高於沒做公證的。

二、分家協議辦理公證程序:

1、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公證申請

2、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①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②申請公證的文書;

③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係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④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3、公證部門受理、並進行資料審查

4、承辦公證員擬製公證書,出具公證書

5、送達公證書並簽字

當事人要準備如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户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權;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

分家協議並不屬於特殊的文書,因此並不是只有在辦理了公證手續之後才能生效。現實中,只要當事人簽訂的分家協議書是在法律規定範圍內進行的,那麼自當事人簽字蓋章之後,就應當具有法律效力,對當事人的行為產生約束力。而有的人選擇將分家協議辦理公證,主要也是為了加強該協議的法律效力。要是在這方面還有什麼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