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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後上海嫁女兒怎樣陪嫁

新婚姻法後上海嫁女兒怎樣陪嫁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時廢止。

我國古代流傳下來的習俗,娶妻嫁女都是人生喜事,但是往往喜事也很有可能變成壞事,這就要提到其中的關鍵東西:嫁粧。在上海,嫁女兒很明顯是一定要陪嫁的。這就涉及到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的問題。那麼,上海嫁女兒怎樣陪嫁?今天,本站小編給您答案。

一、上海嫁女兒怎樣陪嫁

嫁粧是女子出嫁時,孃家為新娘準備的結婚用品,如車子房子、衣被、傢俱及其他用品。各地、各民族的風俗習慣不同,其所準備的嫁粧也會不同。在古代嫁粧是女人的私人物品,又稱為“陪嫁”。

婦女在結婚時帶到她丈夫家裏的錢、物。亦稱“陪粧”、“粧奩”。發送後,女方即準備嫁粧,某些大户人家當女兒出生時還特地釀酒,裝入酒埕,埋在灶口地坑,稱“女兒紅”,待出嫁日,讓親友分享。嫁粧窮富懸殊,厚薄不一,在比較發達的地區,嫁粧依然比彩禮豐厚很多,一般是陪嫁轎車和房子。

二、陪嫁處理

1、陪嫁應當算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只要雙方履行了結婚登記程序,領取了結婚證並共同生活,陪嫁就應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3、女方嫁粧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以上就是關於上海嫁女兒怎樣陪嫁的情況,具體的陪嫁處理情況可以參照上文。民法典對於雙方彼此的婚姻呈保護狀態,對於婚前婚後財產規定也很明確,具體的可以參照上文做決定。更多相關知識請諮詢本站相關律師為你做進一步的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