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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如何定義遺棄家庭孩子?

在我國如何定義遺棄家庭孩子?

一、在我國如何定義遺棄家庭孩子

遺棄家庭孩子的定義是對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在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對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沒有生活來源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絕扶養的行為。扶養包括長輩對晚輩的撫養、晚輩對長輩的贍養以及夫妻之間的扶養。

二、遺棄罪

遺棄罪是指負有扶養義務的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中國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種。主要特徵是:

(1)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權利。

(2)在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對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沒有生活來源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絕扶養的行為。扶養包括長輩對晚輩的撫養、晚輩對長輩的贍養以及夫妻之間的扶養。

(3)犯罪主體是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上的扶養義務的人。

(4)主觀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應當履行扶養義務。拒絕扶養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但犯罪動機的不同不影響定罪,可作為量刑時考慮的情節。

三、遺棄罪的構成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員中的平等權利。對象只限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並對家庭成員之間應履行的扶養義務作了規定。有負擔能力而拒不履行扶養義務,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權利。遺棄行為往往給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脅,為輿論所不齒,也影響社會的安定團結。因此,同遺棄的犯罪行為作鬥爭,有助於形成一個少有所養、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會環境,有助於保護婦女、特別是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我們可以看到一些家庭由於經濟壓力等情況,把需要撫養或者是贍養的老人或者小孩丟棄,這種行為嚴重觸犯了法律規定,按照要求將給予嚴厲的觸犯。我們需要明白的是撫養孩子或者是贍養老人,都是我們應該盡的義務。

標籤:家庭 遺棄 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