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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間的非婚生子女是什麼意思?

一、男女之間的非婚生子女是什麼意思?

男女之間的非婚生子女是什麼意思?

男女之間的非婚生子女的意思是:父母雙方並沒有法律所承認的婚姻關係的孩子,但是這種孩子也是一樣需要撫養和法律保護的,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二、相關法律依據

1、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2、在離婚之訴中,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3、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及有關法律規定,從子女利益最佳原則出發予以妥善解決。

男女之間的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的權力是相同的,國家在相關的法律法規中有着非常明確的規定,男女雙方應當對非婚生子女的各項義務積極的執行,如果沒有執行的,孩子的親屬或者所在居委會都可以代孩子向法院進行起訴,保證還能夠健康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