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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為屬於法律上的婚外情

談到婚外情,相信大家都不會感到陌生。隨着離婚率的不斷增長,婚外情已逐漸成為夫妻感情破裂重要原因之一。那麼什麼是婚外情?主要有哪些表現形式呢?婚外情是指已婚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發生戀情。婚外情是公然違背夫妻間相互忠實的義務、同時也違背傳統道德觀念,違背社會公德的。對個人、家庭和社會都有極大的危害。對於婚外情,目前實踐中有三種表現形式。

哪些行為屬於法律上的婚外情

1.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係的通姦行為。對於此類行為,我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並未明確規定。對該行為主要以道德層面進行約束,違背夫妻忠實義務。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此類情形雙方不以夫妻名義進行同居,司法實踐中一般需要證明雙方持續穩定共同生活達到2個月。對該行為而導致離婚的,《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對無過錯方提供了財產上的保護,無過錯方可要求對方支付離婚損害破賠償。


3、重婚。重婚一般多指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我國實行一夫一妻制,對於有重婚行為的,無過錯方不僅可要求過錯方支付離婚損害賠償,還可以對方涉嫌重婚罪為由提起刑事訴訟,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實行計劃生育

第四條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第四十五條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標籤:婚外情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