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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辦婚姻被家暴如何維權?

在一些偏遠山區,有的封建思想父母為了給兒子找媳婦,通過包辦甚至買賣的方式。一般來説,女方都是包辦婚姻的受害者,這種婚姻不是建立在感情上面的,在夫妻生活過程中女方可能遇到家庭暴力。那麼,包辦婚姻被家暴如何維權?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了解下吧。

包辦婚姻被家暴如何維權?

一、包辦婚姻被家暴如何維權?

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公民有權依照法律和自己的意願決定結婚離婚,任何人都不得橫加干涉和強制。

包辦婚姻,是指第三人違反婚姻自主的原則,包辦強迫他入婚姻的違法行為。我國《民法典》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民法典還規定,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如果是受脅迫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請求,應自婚姻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算。

此外,我國《刑法》還規定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行使婚姻自由權利的行為。“暴力”,主要是指使用捆綁、吊打、禁閉、強搶等手段,使被幹涉者不能行使婚姻自由的權利。“暴力干涉”是構成本罪的主要特徵,沒有使用暴力的,不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採取的暴力行為,不足以干涉被害人行使婚姻自由權利的,不構成本罪。 需要指出的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在沒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情況下,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機關提出控告的才處理,對於被害人不控告的,司法機關不能主動受理,也不能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二、遭遇家庭暴力起訴程序是怎樣的?

1、寫離婚起訴狀

(1)在開頭寫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況,具體是指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寫明訴訟請求,一般在起訴離婚中會涉及如下幾個方面的請求

(3)書寫事實與理由,概括一下雙方何時結婚、何時生子,因何原因離婚等情況。

(4)具狀人的姓名和日期。

離婚起訴狀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口頭到法院起訴的,法院會做記錄,需起訴人簽字或蓋章。

2、準備訴訟需要的證據

這裏所講的證據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證據、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包括房產證等的原件和複印件。

3、拿着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2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4、立案庭審查是否受理該離婚案件,並交納訴訟費用,回家等通知。

由此可見,包辦婚姻的行為首先是違反民法典的,屬於可撤銷婚姻。包辦婚姻被家暴的話,女方一方面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撤銷婚姻,另一方面可以到派出所報案,要求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因為受到家庭暴力的侵害,女方在分割財產的時候也可以多主張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