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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導致骨折需要坐牢嗎?

一、家暴導致骨折需要坐牢嗎?

家暴導致骨折需要坐牢嗎?

情節嚴重者是會坐牢的。

1、傷者經司法鑑定,如果達到輕傷二級,打人者將會被按照刑法234條追究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傷者輕傷二級或一級的量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傷者重傷二級或一級的量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傷者重傷二級或一級,但是經法院審理認定,犯罪嫌疑人系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重傷,造成殘疾的量刑與故意傷害致死量刑一致,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2、如果打人者以發泄情緒、逞強耍橫、無事生非的隨意毆打他人,造成一人輕傷或二人輕微傷、受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殺、持械隨意毆打他人、多次隨意毆打他人、隨意毆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未成年人、流浪人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將會被按照刑法293條追究尋釁滋事罪的刑事責任。

3、問題所描述的打人者符合聚眾鬥毆的,按照刑法292條追究刑事責任。

4、如果打人者未達到追究刑責標準的,將會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43條追究行政違法責任。一般的原則是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以上500以下罰款。

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

二、民法典離婚糾紛對家暴如何認定

因家庭暴力造成夫妻感情破裂離婚的。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可認定為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由此可見,丈夫因家庭暴力而打妻子導致骨折的,具體刑期應根據傷亡情況來確定。建議妻子能夠收集自己的家庭暴力證據,以更好地捍衞自己的權利。不要一味的隱忍,反而會讓對方變本加歷的給自己造成傷害。

標籤:坐牢 家暴 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