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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遭遇家庭暴力,可以申請精神賠償嗎?

家,是心靈温馨的避風港,即使遭遇再大的挫折,在家中亦可得到慰藉。然而,若出現了家庭暴力,温馨的港灣就會變成痛苦的“煉獄”。

婚姻遭遇家庭暴力 可以申請精神賠償嗎?

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

它的概念較寬泛,肉體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都是暴力,甚至還有如語言暴力。

冷暴力

所謂“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雙方產生矛盾時,漠不關心對方,將語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懶於做一切家務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為。家庭冷暴力實際上是一種精神虐待。

家暴的隱蔽性

從主體來看,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間具有特定的親屬關係。施暴者一般在家庭中處於強勢地位;受害者一般在家庭中處於弱勢地位。

這些受害者大多數為婦女、兒童或老人。這些人往往缺乏獨立的生活能力和自衞能力,在“家醜不可外揚”這一陳舊觀念的影響下,長期對施暴者採取忍讓態度,從而導致施暴行為具有一定的隱蔽性。

證據的保留是關鍵:

受傷後,要及時去醫院診治,告訴醫生受傷的原因,請求醫生詳細、準確、客觀地記錄傷情,要注意保留這些證據:病歷、治病發票、診斷證明、傷情鑑定書;保存好施暴者所用的兇器和其他留有施暴者或受害者痕跡的物品,如木棍、刀、衣褲等。

施暴者需擔責:

1、民事責任

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

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受害者的維權辦法:

1、提起離婚訴訟;2、請求損害賠償;3、提起刑事自訴;4、重新提起訴訟,當事人對檢察機關的調解後悔的,還可以重新提起訴訟;5、進行申訴,未予立案的,被害人可到檢察機關的控告申訴部門進行申訴。

相關法律諮詢

我與丈夫結婚三年了,經常打我,我現在實在無法忍受了,想提出離婚。這種情況離婚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嗎

相關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規定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律師解讀

在確定離婚損害賠償的數額時,應當考慮的因素:

一是要考慮賠償數額應當能夠撫慰婚姻無過錯方所受到的心靈上的創傷和精神上的痛苦,且要以受理訴訟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基本生活水平為準。

二是要考慮過錯方的經濟負擔能力,體現出對過錯方的有效制裁。

三是要考慮過錯方侵害的過程程度、手段、場合、後果和影響等具體情節確定其賠償責任,以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鑑於諮詢者經常遭受家庭暴力,在離婚時可以向你丈夫提出離婚損害賠償,具體的請求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要由受害者提出證據證明丈夫的過錯行為對你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有多少,只要法院查證屬實,就會以實際情況為限,損失多少,賠償多少。

至於精神損害賠償,可以由夫妻雙方進行協議,確定數額,如果協議不成的話,法官會根據實際酌情處理。

律師建議

在遭遇家庭暴力時,受害者要首先保護自身的安全,使自己少受傷害,及時保留證據,然後到轄區派出所報案,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要隱忍和委曲求全,勇敢地向各級婦聯和司法機關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