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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是否審查財產?

一、離婚案件是否審查財產?

離婚案件是否審查財產?

沒有一方的申請,法院不會主動去查的如果到法院訴訟離婚的,由雙方當事人自行提交夫妻感情破裂和財產的證據,法院不會主動調查雙方的財產情況。

如夫妻一方認為另一方隱匿財產的,可以申請法院進行調查相關證據,法院決定調查的,會採取查詢存款、房產、車輛、股權等途徑調查夫妻雙方的財產情況。

根據《民事訴訟法》、《民法典》相關規定,通過法院離婚,就是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男、女雙方婚姻關係。

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對夫妻雙方的財產進行調查,並對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個人財產進行認定與分割。

二、離婚案法院會凍結財產嗎?

離婚案如果對方當事人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法院會凍結財產。訴訟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案件,在對該案判決前,依法對訴訟標的物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採取的強制性措施。

三、離婚案件法院收取多少訴訟費?

根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定,對於訴訟離婚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實踐中,各地略有不同,一般來説,在夫妻財產比較少時,訴訟費約為三百元至五百元。當財產總額超出一萬元時,在此基礎上加收超出部分的百分之一。

綜上所述,沒有離婚夫妻其中一方的申請,法院不會主動去查財產狀況。也就是説如果到法院訴訟離婚的,由雙方當事人自行提交夫妻感情破裂和財產的證據,法院不會主動調查雙方的財產情況。夫妻一方可以申請法院進行調查相關證據,法院決定調查的,會採取查詢存款、房產、車輛、股權等途徑調查夫妻雙方的財產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