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分居4年算不算自動離婚?

分居4年算不算自動離婚?

一、分居4年算不算自動離婚?

不算自動離婚,婚姻關係的變更應該走法律程序,要麼去民政機構協議離婚,要麼通過法院訴訟離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如果男女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四年的,經調解無效,可以認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應當判決准許雙方離婚。這一項法律規定,實際上是把男方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法院據此應當判決雙方離婚。也就是説,如果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夫妻感情破裂是判決雙方離婚的唯一標準。

夫妻分居四年不能就算自動離婚了,法律上沒有規定夫妻分居到一定年限就自動離婚,夫妻雙方不論分居多久,只要夫妻沒有辦理離婚手續,婚姻關係就一直在延續。如果雙方或一方想解除婚姻關係,可以通過民政機構協議離婚或者通過法院起訴離婚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

二、協議離婚需要多久?

雙方簽訂好離婚協議並親自申請登記離婚的,三十日後領取離婚證即夫妻關係解除,因此協議離婚最少需要三十一天。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構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自婚姻登記機構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構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離婚冷靜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構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夫妻倆分居4年不算自動離婚,協議離婚大概需要一個多月的時間,才能辦完相關的手續,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有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需要先提交離婚申請,一個月之後才能辦理離婚手續,若在一個月之內不想離婚的,可以隨時撤銷離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