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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雙方有同一個曾外祖父可以結婚嗎?

一、男女雙方有同一個曾外祖父可以結婚嗎?

男女雙方有同一個曾外祖父可以結婚嗎?

能結婚,但不建議。法律禁止近親結婚,是指禁止直系血親以及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

直系血親,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具有生與被生關係)。即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間的血緣關係。

禁止結婚的旁系血親是指雙方有共同的祖先,且在三代以內的。具體的算法:從自己開始算起一代,父親就是二代,祖父就是三代,曾祖父就是四代(自己與母親那邊的血緣關係,跟父親這邊的是一樣的。)

如果是在三代以外的,法律是允許的。比如曾祖父或外曾祖父是共同的,法律上是允許結婚的。如果男女雙方的共同祖先不是同代的,比如男方的共同祖先,對他而言是第三代;而女方是四代,按多的算,就是四代。在法律上是可以結婚,但是在醫學生理上,由於染色體過於相近,可能不利於出生的小孩子,所以還是應當慎重考慮。

二、男女雙方可以在異地辦結婚嗎?

不可以,只能在男女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辦理。當事人結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構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户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注:在實行婚前建康檢查制度的地方,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管理機構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在實施上,好多地方只須要户口證明和居民身份證即可登記結婚,鑑於此,為省事省心,建議諮詢當地婚姻登記機構為宜。

三、結婚最基本的條件是什麼?

結婚條件有兩種,一是必須具備的條件,二是禁止結婚的條件。

(1)必須具備的條件為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則。

(2)禁止結婚的條件

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男方和女方有同一個外曾祖父是可以結婚的,辦理結婚證,只能去男女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不能去別的地方,要尊重雙方的意願,不能強迫。辦理結婚登記,要提供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例如身份證,户口本的原件及複印件,社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