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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單方處置財產捐款有效嗎?

一、夫妻單方處置財產捐款有效嗎?

夫妻單方處置財產捐款有效嗎?

這種情況是有效的,夫或妻未經協商單方決定將部分共同財產捐贈給疫情區的行為,一方面由於存在善意第三人(接受捐贈疫情區),另一方面捐贈給疫情區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所以是有效的。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是有平等處理權的,但平等處理權不等同於任何情況下夫妻一方都有隨意處分的權力。單方處置夫妻共同財產是否有效,需要分情況討論。夫或妻單方決定捐贈共同財產給疫情區似乎是無效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將部分夫妻共同財產捐贈給疫情區的行為,在法律上不僅是單方處置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也是一種贈與行為。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由該規定可知,捐贈人的捐贈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話,捐贈人就不得行使任意撤銷權。

二、夫妻一方將婚內財產贈與他人是否有效?

婚內財產包括了夫妻共同財產和婚姻存續期間夫妻的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取得,依法由夫妻雙方共同享有所有權的共有關係;而依法定或當事人約定的,婚後夫妻雙方各自保留的一定範圍的個人所有財產,是夫妻個人財產,也稱夫妻保留財產。

而財產的處分中,如果夫妻一方不經過配偶同意贈與他人自己的個人財產的話,贈與行為是有效的。比如婚前個人財產、婚後約定的個人財產等,贈與人對於自己的個人財產擁有完整的贈與權,不需要經過配偶同意。

單方面贈與夫妻共同財產且不經過配偶同意的,贈與行為的效力是處於待定狀態。處分共同共有人只有2人或者該財產為不分份額的共同財產的,需要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所以配偶一方同意的,贈與行為才有效,配偶如果不同意的,贈與行為無效的,被贈與人應當將財產返還。

夫妻共同財產一方隨意處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公益性的捐贈除外。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時,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