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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離婚夫妻單方處置財產可以嗎?

一、辦離婚夫妻單方處置財產可以嗎?

辦離婚夫妻單方處置財產可以嗎?

是不可以的,夫妻共同財產一方處置一般沒有效力。夫妻雙方基於婚姻關係而對共有財產所享有的處分權,包括共同共有共有物、共同決定是否在共有物上承擔或享有用益物權,共同決定是否對共有物設定債權擔保等權利。如果夫妻單方處分共有物,我國在以下幾個法律中作出了規定:

1、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係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為無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該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作出重要處理決定的,夫妻雙方應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二、離婚財產怎麼處理的?

按照法律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應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分割的方式,首先是夫妻雙方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在審理離婚糾紛時會對夫妻雙方的財產依法進行判決。離婚進行財產分割的時候,應該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也就是説,如果夫妻雙方有書面協議的,可以按照書面協議進行分割。如果沒有書面協議,並且無法在分割的時候達成一致意見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情況,按照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判決。

辦離婚手續時,夫妻不能單方處置財產,但可以雙方協商分割,要簽訂離婚協議書,如果協商不成,也可以去法院起訴分割,由法院根據男女平等原則,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尊重當事人意願原則,進行分割就可以,此時分割的是婚內共同財產,婚前財產不能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