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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給已婚男人,重婚婚姻無效嗎?

嫁給已婚男人,重婚婚姻無效嗎?

一、嫁給已婚男人,重婚婚姻無效嗎?

重婚的婚姻會認定為無效,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

在實行單一登記婚的中國,只要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不論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構成。而事實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重婚可能是無效婚姻。法律明確規定,法定無效婚姻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未到法定婚齡。但是不能説明重婚從一開始就無效,一般在重婚依法被宣告無效時,才確定該婚姻是無效婚姻。如果在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則重婚不屬於無效婚姻。

二、判決婚姻無效後財產如何處理?

如果婚姻被判決無效,雙方就屬於同居關係,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按共同共有處理,但是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財產的除外。

共同共有關係終止時,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並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應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人民法院審理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案件時,涉及財產處理的,應當准許合法婚姻當事人作為有請求權的第三人蔘加訴訟。

這裏的財產範圍應當不同於離婚時財產的範圍,這裏的財產範圍應當僅指為了共同生活雙方或者單方購買的各種財物,包括房屋、傢俱、衣服等等。而一方尚存的存款、公司收益、股權收益等,應當屬於一方的財產。

法律保護合法的婚姻,因重婚而導致婚姻無效的情形下,要考慮一方或者雙方的合法配偶的合法權益。因為這種情況下,一方出資的一半屬於他的合法配偶所有,應當准許合法配偶取回。

重婚的婚姻是無效的,婚姻關係被認定為無效之後,雙方就是同居關係,在同居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不屬於共同財產。未達到法定結婚年紀就辦理結婚手續,三代以內的旁系親屬辦理結婚手續,這些情況都會導致婚姻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