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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親戚被家暴了怎麼辦

一、發現親戚被家暴了怎麼辦?

發現親戚被家暴了怎麼辦

發現親戚被家暴了,可以向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報警處理。

《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二、家暴損害賠償爭議可以起訴嗎?

可以,家暴損害賠償爭議的起訴條件是: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婚內遭遇家暴訴訟離婚的流程有哪些?

1、 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 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 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1)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3)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事實上,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家庭暴力這種違法行為之後,都可以向居委會,婦聯,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而遭受的家暴的受害人自身也應該具有相應的維權意識,家暴一般是長期性的,所以受害人要學會自行收集家暴的證據。

標籤:親戚 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