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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未判決離婚第二次起訴離婚要間隔多久

一、第一次未判決離婚第二次起訴離婚要間隔多久?

第一次未判決離婚第二次起訴離婚要間隔多久

第一次未判決離婚,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第二次起訴離婚要間隔六個月,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七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二、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怎樣的?

1、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有證據證明感情破裂且調解無效,感情破裂的參考依據是: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3、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三、怎麼起訴離婚?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四、起訴離婚的訴訟費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法院是否會判決離婚跟起訴離婚的次數沒有任何關係,只要有充分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一般第一次起訴離婚時法院也會判決解除婚姻關係,法院沒有判決解除婚姻關係,就説明原告提供的能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不夠充分,所以,沒有新情況不夠6個月又再起訴的,法院不會重複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