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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法院調解書確認房產贈與子女,可以隨意撤銷嗎?

離婚時,法院調解書確認房產贈與子女,可以隨意撤銷嗎?杭州離婚律師專業解答

離婚時,法院調解書確認房產贈與子女,可以隨意撤銷嗎?

杭州離婚律師明確,經法院生效民事調解書確認的父母子女之間關於房產贈與行為,同時因具有一定道德義務性質,應屬諾成性約定,不能任意撤銷。

法律實務中,對離婚調解協議中房產贈與約定能否撤銷,有兩種不同的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經法院確認的房產贈與,其效力等同於甚至高於經過公證的房產贈與合同,所以這種約定不可撤銷;

第二種觀點認為,贈與的房產是不動產的,在完成不動產變更過户登記之後,贈與才生效,沒有辦理過户登記就不發生法律效力,就可以被撤銷。

李曉娟律師認同第一種觀點。

實踐中,除即時履行的合同以外,其他合同從簽訂至履行,期間一般都有一段時間。特別是在離婚調解協議中房產贈與約定的離婚案件中,受贈的未成年子女往往需較長時間才能表示自己是否接受房產贈與,這就更需要給這些受贈子女較長的承諾期間。

如果以是否辦理過户登記手續來決定房產贈與能否撤銷,不僅不利於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而且也不符合人們的認識規律、誠實信用原則和相關交易原則。

因此,在判斷離婚調解協議中房產贈與約定應否撤銷時,應綜合分析法律及事實,只要這些受贈子女並沒有什麼行為違背《民法典》第663條、第664條的規定,該種贈與行為原則上就不應撤銷。

經法院調解出具民事調解書,將夫妻房產贈與給子女,一般無法撤銷贈與。有相關法律問題,您可以聯繫李曉娟律師,杭州離婚律師將為您提供專業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