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合同可以隨意撤銷嗎
合同終止2.89W
贈與合同的撤銷是指贈與人及其他撤銷權人在合同有效成立後,依照法律規定行使撤銷權,使合同歸於無效的行為,一般可分為兩種,即任意撤銷和法定撤銷。
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後,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思不再為贈與行為。法律規定贈與的任意撤銷,源於贈與的無償行為。尤其是有的贈與合同的訂立,是因一時情感因素而欠考慮,如果絕對不允許贈與人撤銷,則對贈與人太過苛刻,也有失公允。
我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86條第1款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然而,如果對贈與人的撤銷贈與不加任何限制,則等於贈與合同無任何拘束力,這不符合誠信原則的要求,對受贈人有失公平。所以對於贈與人的任意撤銷必須加以一定的限制。
第186條第2款則規定: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所以,贈與合同是不可以隨意撤銷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後,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思不再為贈與行為。法律規定贈與的任意撤銷,源於贈與的無償行為。尤其是有的贈與合同的訂立,是因一時情感因素而欠考慮,如果絕對不允許贈與人撤銷,則對贈與人太過苛刻,也有失公允。
我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86條第1款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然而,如果對贈與人的撤銷贈與不加任何限制,則等於贈與合同無任何拘束力,這不符合誠信原則的要求,對受贈人有失公平。所以對於贈與人的任意撤銷必須加以一定的限制。
第186條第2款則規定: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所以,贈與合同是不可以隨意撤銷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
出資設立公司的協議如何解除?
律師解析:出資設立公司的協議可以通過與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後解除,或者出現協議約定的解除事由時,解除權人可以依法解除協議。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
-
民法典中合同已履行能否撤銷
律師解答:能。律師解析:1、《民法典》中合同已經履行符合可撤銷條件是能撤銷的。2、具體如下:(1)一方實施欺詐行為所訂立的合同;(2)一方或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訂立的合同;(3)因重大誤解所訂立的合同;(4)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5)能力...
-
網絡服務合同應能怎麼撤銷
律師解析:1、網絡服務合同撤銷的方式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撤銷合同的法定事由主要有:因重大誤解所訂立的合同;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圍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顯失公平所訂立的合同;一方實施欺詐行為所訂立的合同;法定其他可撤銷事由。2、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
-
買賣合同解除時間怎樣確定
律師解析:買賣合同解除時間主要是由當事人之間約定確定。合同內容主要是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合同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合同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合同的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合同的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