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一審不服財產判決書怎麼辦?
一、離婚案件一審不服財產判決書怎麼辦?
離婚案件不服一審法院的判決結果可以提出上訴。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係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後,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二、離婚發起訴訟的程序有哪些?
訴訟離婚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
(一)起訴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係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後,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二)審理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後,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1、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後,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閲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蔘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2、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後,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3、開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三)判決
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即發判決書。
如果當事人雙方向法院發起了起訴離婚,法院對於雙方財產的分割與其他的判決出來之後,雙方當事人不滿意,就可以向法院發起上訴。不過要注意向法院發起上訴,並不是由原來的法院發起,而是向原來做出判決法院上一級法院發起。
-
民法典中婚前約定共同財產能否分割
一、民法典中婚前約定共同財產能否分割在結婚前約定婚前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夫妻感情破裂離婚後,約定的財產是共同財產,可以進行分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
-
離婚未分割財產一方死亡財產如何處理
一、離婚未分割財產一方死亡財產如何處理離婚未分割財產一方死亡財產的處理方式為:一般先將夫妻共同財產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然後遺產按照遺贈扶養協議、遺囑、法定繼承的順序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
-
有了小孩子,卻想和老公離婚,該如何處理
一、有了小孩子,卻想和老公離婚,該如何處理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了離婚。孩子歸誰撫養,首先就由夫妻雙方協商確定,如果協商不成時,再起訴到法院,法院一般都會判歸撫養條件好的一方撫養;如果夫妻雙方的撫養條件都差不多,法院會參考小孩的意願來作出判決。倆孩子的法院...
-
離婚撫養權歸誰怎麼判?
一、離婚撫養權歸誰怎麼判1、子女不滿2歲的,法院基本會判決由母親撫養,除非有證據證明,母親離家出走,或是有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吸毒等嚴重不良行為。2、子女2到8歲,判決給有利於孩子成長的一方。如果雙方條件差不多,法院多數會判給女方。如何理解:有利於孩子成長?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