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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可以要求損害賠償的條件是什麼

現在結婚容易,但是離婚確是很困難的,而且離婚也更復雜,其中有很多人不知道離婚是有精神損害賠償的,大家只知道離婚去分割財產,其實離婚了可以要求賠償,那離婚損害賠償應當滿足的條件有哪些?精神損害賠償的的範圍是?小編來給梳理一下吧!

離婚可以要求損害賠償的條件是什麼

離婚損害賠償的條件:

(1)一方對離婚存在過錯,即行為人主觀上存在過錯。

(2)過錯方實施了妨害婚姻家庭關係的違法行為,包括: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其他重大過錯(如一方存在如通姦、賣淫、嫖娼、賭博、吸毒等其他過錯行為)。

(3)這種過錯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

(4)另一方沒有過錯。

精神損害賠償的的範圍是:

1.侵犯他人生命權.健康權.人身權.姓名權.姓名.名譽.榮譽.個人自由權,對他人造成精神損害的人格權利;

2.侵害監護身份權非法剝奪被監護人的監護,給監護人造成精神損害的;

3.侵犯死者人格權或非法使用.對遺體的侵犯.遺骨對死者近親造成精神損害的;

4.喪失或破壞另一人具有人格象徵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從而造成精神損害的。

滿足上述條件的,可以申請精神損害賠償;不符合上述範圍情形的,不得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離婚損害賠償應當滿足的條件有哪些?精神損害賠償的的範圍是?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如果大家還有不瞭解的,可以在下面留言,同時也可以找專業的律師諮詢!

標籤:損害賠償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