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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分居兩年可自動判離婚嗎?

感情破裂分居兩年可自動判離婚嗎?

一、感情破裂分居兩年可自動判離婚嗎?

不可以自動離婚,如果男女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經調解無效,可以認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應當判決准許雙方離婚。這一項法律規定,實際上是把男方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法院據此應當判決雙方離婚。也就是説,如果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夫妻感情破裂是判決雙方離婚的唯一標準。

分居兩年是不會自動離婚的,婚姻關係的變更應該走法律程序,要麼去民政機構協議離婚,要麼通過法院訴訟離婚。離婚案件,起訴到法院後,都需要法官先調解,經過調解,一方仍然堅決要求要離婚,且滿足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那麼法官就會判決離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二、感情破裂協議離婚怎麼辦手續?

協議離婚需要離婚的雙方先就夫妻的共同財產、共同債務、孩子的撫養權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的意見。

協議離婚的具體內容:

1、起草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中的內容應符合社會的善良風俗和道德倫理,不能約定人身性的內容。比如,一方出軌就失去孩子的撫養權。

2、帶上身份證、結婚證、户口本和離婚協議書到相關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手續。

協議離婚需要到夫妻任一方的户籍地婚姻登記機構去辦理離婚登記,在異地無法辦理協議離婚。簽好離婚協議書的外地人員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

3、領取離婚證

協議離婚的最後一步是領離婚證,領到結婚證之後,婚姻關係就正式解除了。

分居兩年不能自動離婚,通過協議的方式辦理離婚手續,首先要起草離婚協議書,要明確孩子撫養權歸屬問題,婚內財產的分配問題,然後攜帶相關的證件,去婚姻登記機構提交離婚申請,一個月之後再去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