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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收租的租金是共同財產嗎

婚後收租的租金是共同財產嗎

一、婚後收租的租金是共同財產嗎

根據民法典司法解釋相關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屬於一方個人財產,租金是孳息還是經營性的收益法律並無明確的規定,通常認為,一方婚前的財產在婚後產生的增值或者收益是否為夫妻財產取決於婚後財產的增值和收益是否需要付出勞動。

如果夫妻一方投入了精力對房屋加以維護和管理,租金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未對房屋進行維護和管理,或者相關勞動可以忽略不計,則房屋租金屬於個人財產。

由此可以認定,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增值或者收益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取決於婚後財產的增值和收益是否需要付出勞動。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六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前買房婚後辦證,房子算不算共同財產?

婚前個人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婚前已全款出資購買的房屋,已經完成了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結婚後才辦理了房屋的產權證,只是對該房產賦予了外在的證明,並不意味着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民法典》第1065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財產性收益一般包含孳息、投資性經營收益及自然增值三類。關於房租的收益屬性,目前實務界的傾向性觀點認為,房屋租金與存款利息不同,前者是由市場的供求規律決定的,並且與房屋本身的管理狀況緊密相連,其獲得收益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管理或勞務,因此可以作為經營性收益看待,產生的租金收益應當根據法律規定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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