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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離婚後可以一起還貸嗎?

可以,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的債務,應當用共同財產清償,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應首先清償共同債務,清償後的餘額,由夫妻雙方協商分割,如果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應在離婚時協商確定清償責任,如果協商分割不成或協商確定清償責任不成的,可訴請人民法院判決。

按揭房離婚後可以一起還貸嗎?

夫妻共同貸款的房子,離婚時有兩種處理方式:

1、直接將房屋售賣,售賣所得先償還貸款,剩下的夫妻雙方協商分配

2、房屋所有權歸夫妻雙方其中一方,由一方擁有不動產登記並且繼續償房貸;擁有房屋所有權的應給予另一方金錢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夫妻離婚時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產權登記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夫妻的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沒有確定只歸夫妻一方的財產和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的債務,應當用共同財產清償,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應首先清償共同債務,清償後的餘額,由夫妻雙方協商分割,如果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應在離婚時協商確定清償責任,如果協商分割不成或協商確定清償責任不成的,可訴請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在離婚前,因為共同生活,贍養或撫養義務等原因而貸款的,應當以夫妻間的共同財產來區分,如果離婚後,這些貸款還未還清,應當以夫妻的共同財產來清償。如果債務還未還清,應當先清償後,剩下的餘額再進行夫妻間的離婚財產分割。

標籤:按揭 還貸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