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老公在看守所能離婚麼?

老公在看守所能離婚麼?

一、老公在看守所能離婚麼?

在看守所期間是無法協議離婚的,只能訴訟離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構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構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老公在看守所,如果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沒有和好可能,可以離婚。如果對方不同意,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上規定了兩種離婚方式,一種是去民政機構協議離婚,一種是去法院訴訟離婚。由於法律賦予服刑人員與普通公民同等的民事權利,因此與服刑人員離婚跟普通公民的離婚沒有本質的區別。

去法院起訴離婚需要攜帶如下證件:起訴人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訴訟狀,需要提交兩份,如果有財產糾紛,可以提交財產的證據,如果有子女撫養糾紛,需要提交孩子的出生證明原件和複印件或户口本的原件和複印件。在立案的後,所有原件全部拿回,複印件留存法院立案庭。

二、自願離婚怎麼辦手續?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登記離婚的條件;

4、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5、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6、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7、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8、頒發離婚證。

老公在看守所也能離婚,自願辦理離婚手續,當事人要提供身份證明材料,離婚協議書,簽署申請離婚登記證,聲明書,提供身份證,户口本和離婚證,提交離婚申請,一個月之後沒有撤回申請的,自動為雙方辦理離婚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