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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辦假離婚嗎,後果是什麼

我們平常生活中所説的“假離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沒有離婚的真實意思,而是因為雙方通謀,或者一方受對方欺詐而作出離婚的意思表示。

能辦假離婚嗎,後果是什麼

生活中常見的虛假離婚,包括兩種情形:一是通謀離婚,二是欺詐離婚。

1、通謀離婚。通謀離婚是指婚姻當事人雙方為了共同目的,或者各自的目的,串通暫時離婚,等目的達到後再復婚的離婚行為。比如,限購買房,或者規避債務。

2、欺詐離婚。欺詐離婚是指一方當事人為了達到離婚的真正目的,採取欺詐手段,向對方許諾先離婚後再復婚,以騙取對方同意暫時離婚的行為。

事實上,通謀離婚和欺詐離婚都是法律所不允許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現實中存在很多利用欺詐方式離婚的,導致被欺騙方起訴的事情屢屢發生。

我們需要知道的是,從法律上講,是沒有“假離婚”一説的。“假離婚”後,一方如不同意復婚的,財產分割部分也不能反悔。

離婚的方式只有兩種:一是協議離婚,到婚姻登記處辦理;二是訴訟離婚,到法院按法律程序辦理。一旦婚姻關係解除,法律上與真離婚產生一樣的法律效果。

因此,通過婚姻登記機構處理的虛假離婚無法獲得婚姻關係的救濟,所產的後果應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雖然夫妻之間需要信任,但不要過分相信彼此的感情是多麼真實,也不要測試人性的貪婪和外部誘惑。太多時候,情感無法承受生活中的瑣碎。

我們辦理的離婚後財產糾紛案件中,如果一方有證據證明離婚協議書中的財產分割辦法,不是自己的本意,是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並且,勝訴了。

李律師在這裏的建議是,即便你們真的有什麼情況必須先“假離婚”,對於離婚協議中的約定,也要做到相對公平,這樣,即便一方離婚後不肯復婚,另一方也不至於在子女撫養和財產上太吃虧。

標籤:後果 辦假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