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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防止對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怎麼防止對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怎麼防止對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之間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到損失,可以通過以下幾點來防止另一方隱藏、轉移財產:

1、及時掌握財產狀況。

財權最好不交給一人,房產若為共有的要在產權證書上註明自己為房產共有人,擁有企業股份的,關注財務報告、資產審計報告。

有資金投入股市的,關注資金對賬單,掌握資金流量。這樣可及時發現套取現金而後轉移、隱匿。

還要防止對方以親友名義購買房產,離婚後再過户到自己名下來轉移財產。

2、及早約定歸屬。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夫妻財產約定一旦生效,財產分配也必須依約進行。

3、特別注意外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做假賬,證明經營失敗而負債是最普遍的轉移財產方式。

因此,要關注借款去向,注意銀行記錄、刷卡記錄,最好有相關證人,以防偽造債務。

4、保存相關憑據。

要多留心對方的銀行賬號、股票或理財的賬户等。

同時,要注意收集不動產登記證書、車輛登記證書、貴重物品的單據等,以便申請法院調查時提供證據及線索。

5、迅速及時取證。

發現擅自轉移存款、出售房產等夫妻共同財產,特別是對方以孝敬父母、贈與等名義將財產轉移時,要及時制止。一旦發現應當立即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6、及時申請財產保全。

為防止私賣房產、汽車,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還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起訴前向法院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此外,離婚後,發現有轉移隱匿財產行為,可向法院起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並對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予以制裁。

標籤:共同財產 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