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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轉移房產,律師力挽狂瀾,二審終得勝。

案情簡介

男方轉移房產,律師力挽狂瀾,二審終得勝。

高女(我方當事人)與許男系夫妻關係。在許男提出離婚後,高女才得知男方將夫妻共同房屋登記在自己父親名下,並在不久前賣掉。

辦案思路及心得

律師在接受委託後,發現男方家境殷實,人脈廣泛,其轉移財產的手段十分隱蔽,可謂處心積慮並有“高人指點”。經仔細研究和調查走訪,我律師還是發現了男方弄虛作假的蛛絲馬跡,於是順藤摸瓜,精心準備。

裁判結果

但在天津津南法院一審中,法官由於種種原因並未採納我方觀點,二審中,律師不畏艱難,堅持己見,最終天津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採納了我方律師的觀點,認定一審法院所查事實不清,發回重審(一般發回重審的案件都要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