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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欠債可以拿夫妻財產還債嗎

婚前欠債可以拿夫妻財產還債嗎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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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幫忙還錢嗎?婚前欠債可以拿夫妻財產還債嗎?

你好,婚前欠債可以拿夫妻財產還債嗎要看具體情況。
1、一方婚前以按揭貸款方式購房,婚後夫妻雙方共同所有或共同居住使用的;
2、一方婚前舉債購置大量結婚用品,婚後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裝修房屋,該房屋供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居住使用的;
4、婚前個人債務,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經營或者承包經營的,其收入為夫妻共有財產,因此婚前個人債務亦應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等等。
看似複雜的問題,總結起來,也就一句話:只要是婚前個人債務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的,都屬於婚前個人債務,作為配偶的一方無須償還。看到這裏,對婚前個人債務是不是已經很明白了。對於配偶,並不需要特別擔心一方婚前的個人債務,因為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除非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婚前個人債務用於婚後夫妻共同生活的,法院是不會支持債權人向配偶索取債務的。
可是,對於債權人如何舉證證明婚前個人債務用於婚後夫妻共同生活就是一件麻煩事兒了。因為,城市化的生活拉開了人與人的交往距離,很多婚後生活比較私密,外人是無法取得婚前個人債務用於婚後共同生活的證據的。因此,在收集此類證據的時候,可以選擇在律師的協助或指導下完成證據收集。律師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有其特殊的優勢,很多一般人無法收集的證據,律師通過其自身的優勢可以輕易收集到,不僅節省提高效率,更重要的是一份關鍵的證據就可以決定官司的輸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