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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彩禮的標準是否有規定?

彩禮3.04W

國務院彩禮的標準是否有規定?

一、國務院彩禮的標準是否有規定?

國務院發佈的國務院令並無婚約彩禮的規定和表述。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上述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此條件的規定,標誌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於彩禮糾紛問題如何處理作出明確規定。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是返還彩禮的一個條件。那麼如何理解“生活困難”呢?

“生活困難”的含義作出了這樣的解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090條所稱‘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據此,“生活困難”應當是指絕對困難,而不是相對困難。

二、婚姻登記需要什麼證件?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結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結婚雙方的身份證原件;

結婚雙方的身份證原件是必須帶的,不用帶複印件。

2、結婚雙方的户口本原件;

帶好結婚雙方的户口本原件。

如果是集體户口,要到所在單位要來集體户口首頁的複印件並加蓋公章,還有自己的集體户口頁原件。

3、結婚雙方的合影;

要紅底的雙方合影照片,需要帶兩張。

在照相館拍時直接告訴是結婚登記需要的即可,照相館會洗出適合的大小。

4、九塊錢;

按國家規定,結婚登記的工本費是九塊錢。

一般無需另付其它費用,不過有的地方會需要部分證件的複印件,可能會加收復印費。

5、要結婚雙方本人到場;

結婚雙方本人必須一起到民政局,民政局辦事人員會詢問結婚是否為本人的意願。所以一定要本人到場。

彩禮實際上也直接或間接的折射出了很多尖鋭的社會問題,至少目前關於彩禮的標準並不在國務院令或者我國新婚姻法的約束範圍內。同時,關於彩禮的退回也並不是可以隨意提出的。彩禮的多少是需要男女雙方兩個家庭共同來協商的,而且,不同的家庭對於彩禮的多少本身也就沒有統一的度量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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