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離婚是否可以退還彩禮
一、通常離婚是否可以退還彩禮
離婚可以退還彩禮。可以退還彩禮的情形有雙方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或者辦理結婚登記以後未生活在一起的,則需要退回彩禮的金額。
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解釋,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此條件的規定,標誌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於彩禮糾紛問題如何處理作出明確規定。
‘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據此,“生活困難”應當是指絕對困難,而不是相對困難。“生活困難”即所謂絕對困難是實實在在的困難,是因為給付彩禮後,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與給付彩禮之前相比,財產受到損失,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比較困難了。本案中,被告人家庭經濟狀況本身就很差,不能維持正常生活,尚依靠單位給予經濟幫助,給付彩禮後其生活就更加困難了,應認為被告的這種生活狀況,屬於“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情形。
二、一般彩禮給的現金怎麼證明?
彩禮可以讓在場的人出庭作證,或者取錢的銀行單據等。貨幣是特殊動產、種類物、代替物,一旦交付,除非進入收款人專户或交其封存,否則無法同自有貨幣區別開來。因此,履行了金錢交付義務必須要有證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離婚彩禮返還額度的認定:(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3)根據給付人的困難程度,酌定返還額度;(4)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確定返還額度。結婚時間應以實際共同生活時間為標準。實際共同生活一年內提出離婚的,彩禮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實際共同生活兩年內提出離婚的,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超過兩年的一般不予返還。(5)根據導致感情破裂的過錯責任確定返還額度。
彩禮給的現金可以讓進行給予彩禮時在場的有關人員出行法庭進行作證,或者可以利用在取彩禮時銀行所發的單據來進行證明。在對所支付的彩禮進行證明以後,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的相關手續的話,一般需要將彩禮全額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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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錢能夠要回來不
訂婚彩禮錢如果滿足以下情況可以要回來:1、雙方還沒有辦理結婚登記;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沒有一起生活的;3、給彩禮的一方因為給付彩禮而生活困難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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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彩禮錢是否能追回
律師解析:1、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係終止後,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一般不予支持。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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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彩禮錢還能拿到嗎
律師解析:1、夫妻雙方離婚一般是拿不到給女方的彩禮錢的。但是彩禮錢是否需要退還需要看婚姻是否登記以及共同生活的情況,如果符合法定退還要件的需要退還。2、彩禮屬於以締結婚姻為條件的附條件贈與,如果雙方解除了婚約,則贈與解除的條件成立,贈與行為失去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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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用彩禮給自己買房子屬於個人財產嗎
律師解析:1、彩禮錢一般認定為男方給女方的贈與,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2、女方用彩禮錢買房歸誰要分多種情況的,原則上婚前獲得的彩禮錢應該是女方的婚前財產,具體情況如下:(1)婚前用彩禮錢購買的房產,登記在女方一人名下的,屬於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登記在雙方名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