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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女方是否返還男方彩禮錢

彩禮1.58W
離婚後女方是否返還男方彩禮錢
律師解析:1、離婚一般不需要退還男方支付的禮金。男方在婚前支付給女方的彩禮,通常視為對女方的贈與,雙方無特別約定的,該彩禮就屬於女方一方的個人財產。但是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知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彩禮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在對方主張返還彩禮時,人民法院應該予以支持。
2、根據《民法典》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