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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要不要退彩禮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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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要不要退彩禮錢?

一、離婚了要不要退彩禮錢?

離婚了是否要退還彩禮視情況來定;需要退還彩禮的情形有:

(一)男女雙方還未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本來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彩禮能要回來;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還彩禮錢的,必須退還;

(三)因一方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當返還,生活困難必須達到無法維持當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離婚彩禮也有不能要回來的情況,主要包括以下這些情況:

(一)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這種情形度下離婚後彩禮不需要問歸還。

(二)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或答者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三)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二、彩禮返還的金額如何確定?

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或者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亦或是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給付彩禮一方可以要求返還。對於返還的數額,一般考慮的因素有以下一個方面:

1、哪方提出解除人身關係。根據民法上公序良俗原則,提出解除人身關係的一方一般來説應該負有道德上的瑕疵,故如男方提出解除婚約,裁判可能適當減少返還數額,如女方提出,則可能多予支持返還;

2、雙方結婚時間的長短。一般來説,結婚時間較長,大部分彩禮可能已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則返還的彩禮數額可能較低。

3、有無生育子女。一般來説,如果生育子女,則可能減少返還;沒有生育子女,則增加返還;

4、財產使用情況。彩禮返還糾紛案件中,女方大多以彩禮已經在雙方共同生活中使用作為辯解理由而拒絕返還。此種辯解意見也不無道理,如男女雙方確實共同生活中支出了彩禮費用,則應適當減少返還數額。

5、雙方經濟狀況及當地經濟發展情況。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情況,經濟稍微困難的一方應得到適當照顧,經濟較為優越一方應酌情讓步。

綜合上面所説的 ,要求退彩禮錢是屬於男方所擁有的權利,對於此權利就一定要符合法定的條件,如果條件不合法那麼女方是可以不用理會的,因此,雙方就一定要協商清楚,如果協商不好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這樣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權益。

標籤:彩禮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