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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沒有一起生活可以要回彩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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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沒有一起生活可以要回彩禮嗎?

男女在按照規定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之後,領取了結婚證就會成為正式的夫妻。而在結婚之前可能會要求男方支付給女方結婚彩禮,當然彩禮的給付肯定是以結婚為目的的。那要是男女結婚後沒有一起生活可以要回彩禮嗎?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

(一)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

(二)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例外);

(三)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例外);

(四)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

(五)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持。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持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則不能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六)給付彩禮後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並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於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持。雙方登記結婚後,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

二、實踐中,給付彩禮並不單純的是男女雙方之間的事情,常常涉及到兩個家庭之間的往來。

對於彩禮的給付人和接受人應作廣義的理解,不能僅僅侷限於準備締結婚姻關係的男女本人,還應包括各自的親屬。現實生活中,彩禮往往是給付了女方的孃家,真正用於男女結婚的很少;許多時候,彩禮是全家用共同財產給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舉債所為。考慮到這些具體的情況,如果將給付人的主體和收受人的主體都作限制性解釋的話,不利於這類糾紛的妥善解決。

三、彩禮返還適用的訴訟時效問題。

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兩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權利受到侵害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開始。因此,此類糾紛的起算,有以下幾種情形:如果雙方沒有締結婚姻關係的,給付人應當及時履行自己的權利,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利。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係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沒有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沒有共同生活,這肯定都是不利於夫妻關係和諧的,也很容易導致夫妻很快離婚。至於此時是否能退婚結婚彩禮,則需要當事人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具有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規定的退還彩禮的情形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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