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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重新分配書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離婚財產重新分配書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一、離婚財產重新分配書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離婚財產重新分配書的主要內容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姓名、住址、電話等等)、申請的原因、產生的矛盾及重新分配的計劃建議等等。很多當事人基於隱私、律師費用等方面的考慮,直接到網上下載範本簡單修改後使用,但對於涉及房產、公司股份、爭議財產在五十萬以上的離婚案件,最好要專業處理。

二、財產數額較大時可另行制定《財產分割協議書》。

在財產分割協議中可以詳細的約定財產的名稱(房產、股票、股份、存款、車輛)、數量、價值、歸屬等,需要辦理過户的約定過户的時間、地點、逾期辦理的違約責任、爭議的解決等條款,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三、載明生效條款和財產方面的違約責任條款、特別聲明條款。

四、進行公證或雙方委託律師見證。

對《離婚協議書》進行公證,主要是涉及到財產分割部門,對離婚意願、子女撫養等涉及身份的部分一般不屬於公證的範疇。公證機關證明的內容大多是雙方在公證人員面前簽字,證明簽字行為的真實性,進行離婚協議的公證需要提交相應的材料。

五、簽好離婚協議書後,可以到法院辦理訴前調解。

這樣做的好處在於,由法院出具調解書之後,當一方不履行義務時,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離婚時,雙方應當就財產分割的相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雙方應當嚴格履行離婚協議上制定的各項規定,避免以後出現財產分隔的糾紛。如果因財產分隔產生矛盾和糾紛無法進行協商溝通解決時,就只能通過司法手段對財產分隔的劃分情況進行重新界定,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合理合法的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