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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買房子要什麼條件?

離婚買房子要什麼條件?

房子對於個人或家庭來説都是避風的港灣,在外工作無論遇到多大委屈,下班後回到自己的房子裏就能找到歸屬感,自由發泄。因此,儘管現狀房價持續上漲,居高不下,但依然有很多人買房,有些夫妻離婚後單方也會買房,購置自己的小家,那麼,離婚買房子要什麼條件,這就是下面我們要解答的問題。

一、離婚後買房需要的證件

離婚後買房需要的證件,參考以下法律規定: 《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三條,申請房屋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4、證明房屋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5、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證;

6、房地產登記申請書; 對於通過民政局協議離婚後的房產過户,雙方當事人需攜帶離婚證、自願離婚協議書等相關證明親自到房地產交易辦理。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二、離婚後多久可以買房

(1)通常情況下,房地產管理部門對離婚買房並沒有特殊請求,只需將婚後的房產切割明白,明確名下的房產情況即可。

(2)離婚後你名下沒有房產,再買房的話應該按首套房產算,具有買房資格。

(3)但由於你是預備通過借款買房,就需要看銀行的有關方針了。

目前,很多銀行都出台方針關於離婚人士請求首套房貸的,必需要離婚超越1年才放貸,堵住“疑似假離婚買房”的縫隙,即銀行在審閲時,關於婚姻關係存續時期夫妻兩邊共有房產的借款人,雖然離婚後無房產在自己名下,但有必要是在離婚1年以上的情況下,才契合按首套房貸規範發放借款的請求;或規則需離婚3個月以上才幹請求房貸。

三、離婚後買房是否有優惠

當事人的房產是不是首套房和離婚多久沒有直接的關係,主要看當事人的名下有沒有房產,當事人是想享受離婚後買二套房算首套房的待遇,那要看是不是符合條件:

(1)當事人是否是首套房和離婚多久沒有直接的關係,要看在婚姻存續間,是否以共同還貸人的身份有購買房產的經歷,如果是共同還貸人,那不能算作是首套的房。

(2)離婚後當事人的名下有沒有房子產權,如果當事人的名下有產權,不管離婚多久,都不再享受首套房待遇。

從上述內容可知,離婚買房子要什麼條件,主要就是證件,特別是離婚房產分割的證明,這與買房優惠政策有關。如果離婚後房子所有權劃在本人名下,之後再買房就不能享受首套房待遇,至於離婚後買房時間的限制,主要看銀行規定,有些會要求離婚後一年才可以貸款買房,主要也是為了避免假離婚買房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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