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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未滿2年是否可以進行分割?

離婚房產未滿2年是否可以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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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離婚的話,不僅僅是在法律上斷絕了一切的關係,同時在現實生活中關於財產,關於孩子都可能會發生一些變化。而大家比較注重的就是房產的分割,房產分割通常情況下都會在離婚當時進行分割,但是很多人想知道離婚房產未滿2年是否可以進行分割?下面為大家介紹。

一、離婚房產過2年再分割行嗎

按照規定,離婚夫妻如果不就財產、子女以及債務問題作出處理的話,那麼此時是不允許離婚的。因此離婚房產過兩年在分割是不行的。

二、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法院在處理離婚時共同房產一般堅持男女平等分配,同時照顧、保護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權益。具體有如下規定:

1、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婚後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3、雙方對夫妻共同房屋的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一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一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4、婚時夫妻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而是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該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當事人仍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

5、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只贈與一方的除外。

在這裏小編需要清楚的告訴大家,離婚房產如果已經經過了兩年,是不能夠再進行分割的。其實還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就是房產是人們生活當中最重要的一種財產,因此,在離婚的時候,關於分割問題一定要慎重,有必要可以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