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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的嫁粧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女方的嫁粧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一、女方的嫁粧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嫁粧是女子出嫁時,孃家為新娘準備的結婚用品,如衣被、傢俱及其他用品。

嫁粧從古代開始就是女方的私人財物,又稱“陪嫁”。現在,依照我國不少地方的民間傳統風俗習慣,女方孃家陪送的嫁粧,依然認定是女方父母對自己子女的單獨贈與,而不是贈與夫妻雙方的,是女方的婚前財產或屬於女方所有的個人財產,而不屬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根據我國婚姻法,夫妻在婚後即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一般情況下都應歸夫妻共同所有。

二、離婚時返還嫁粧合理嗎

由於嫁粧是女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應予返還,所以,離婚時要求男方返還嫁粧是合理的。

可是,雖然法律上有這樣的規定,但很多時候由於女方不能提供有力證據,證明嫁粧為自己個人財產,所以被當作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情況也很多。

所以,為了避免糾紛,夫妻雙方可就嫁粧的歸屬問題提前將情況寫明,在符合事實,雙方承認的基礎上簽字。其次,女方可將自己購買嫁粧的消費單據留存,如遇離婚,這些都將是最有力的證據。

但需特別注意的是,如果是在你們結婚登記前給女方的嫁粧,屬於女方父母對女方個人的贈與,離婚時作為女方個人財產女方個人所有;如果是在你們結婚登記以後給女方的嫁粧,如果沒有特別約定,一般認定為女方父母對你們夫妻的贈與,屬於你們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分割。

女方的嫁粧其實很多時候都是指結婚之前由女方父母贈與給女方的,只不過在結婚之後,往往會有女方一起帶到男方那邊。對於這樣的財產,其實如今還是人多為父母對女方個人的贈與,因而就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而並非是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也就意味着即使日後夫妻離婚,這部分財產也不能拿出來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