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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孩子有權參與分割財產嗎

離婚時孩子有權參與分割財產嗎

如今不少夫妻離婚時都會提出這樣一個問題,離婚時孩子有權參與分割財產嗎?這是很對家庭都面臨的問題,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大傢俱體解答。

一般來説,家庭財產是由夫妻兩人通過勞動積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參加勞動,無經濟收入,因此,在父母離婚時,未成年的孩子無權分得家產。

當然,未成年人也可以通過一定的途徑獲得個人財產,並受到法律保護。因此,夫妻雙方離婚時,不能將屬於未成年人的個人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根據法律規定,下列財產屬於未成年人個人所有:

(1)獲得的獎金,如因學習成績優異而獲得的獎學金,因見義勇為而獲得的政府獎金等。

(2)接受贈與而得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的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9條規定:“贈與人明確表示將贈與物贈給未成年人個人的,應當認定該贈與物為未成年人的個人財產。”

(3)通過遺囑繼承而獲得的財產。

按照《繼承法》規定,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可以通過立遺囑的方式讓孫子女、外孫子女繼承自己的遺產,因此,未成年人通過遺囑繼承等方式所獲得的遺產,應當歸屬未成年人本人。

(4)因人身受到損害而獲得的賠償。

未成年人因健康、身體遭受侵害致殘的,有權要求加害人等賠償義務人予以賠償,包括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其中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屬於被侵害的未成年人的個人財產。

(5)享有智力成果而得的財產。

從上面的介紹中我們可以知道,父母離婚進行財產分割時,子女是不能分得家產的,但要是本身屬於子女合法擁有的個人財產的,則一般來講是歸子女所有的。本篇文章由本站為你整理編輯,希望能對你的生活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