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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四類財產不再平分是哪因類?

離婚後四類財產不再平分是哪因類?

一、離婚後四類財產不再平分是哪因類?

1、結婚前個人所有財產

比如房子,很多人最關心的就應該是這個不動產了,如果結婚的房子是婚前男方用全款購買的,並且房產證只有男方一個人的名字,那麼這個房子在離婚時不會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而是婚前個人財產。

2、結婚前雙方為結婚準備的各種財產

比如汽車,如果女方準備結婚時,女方家庭為女方買輛汽車作為結婚嫁粧,那麼離婚時男方將無權分割。

3、結婚前或結婚後接受的贈與,並且贈與人聲明此物以贈與對方的相關財產。

比如鑽戒,一般男生求婚的時候都會送給女方一枚求婚戒指。因為你已經贈與對方了,此物已經屬於對方了,這樣是不會因為你們離婚時而在歸還你的。

4、彩禮

很多人都會認為你既然把彩禮給我了,我就沒有必要再還給你。因此導致現在很多騙婚的現象,拿到彩禮就走人。那麼以下這些情況是可以把彩禮要回來的:雙方未辦理結婚的登記手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二、離婚的必備條件

①雙方當事人必須是合法登記的夫妻;

②離婚必須是雙方自願的;

③雙方當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④夫妻當事人必須有一方的户口,在當地民政局常駐户口;

⑤雙方當事人都必須同時到離婚登記單位,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根據最新的法律規定,對以往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種類進行了合理的調整,這也是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需要注意的是,以往對彩禮的認定都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現在,只有沒有行夫妻之實,一般都還是認定為個人財產,在離婚時,應當予以追回,避免了騙婚情況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