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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書無共同財產合法嗎?

離婚協書無共同財產合法嗎?

一、離婚協書無共同財產合法嗎?

離婚協書無共同財產是合法的,如果雙方就財產達到一致意見,就可能存在無共同財產的情況。離婚協議是離婚雙方當事人根據自己的意願、協商一致簽訂的,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雙方簽字確認後,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離婚協議不屬於可由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二、離婚協議應當寫明哪些內容

離婚協議書中除了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外,還應當寫明:

(一)子女撫養,即離婚後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

(二)財產處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錢、債權等財產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債務的負擔等;

(三)雙方當事人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

(四)其他事宜,如住房問題、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或者其他雙方認為有必要在協議書上明確的內容。由於女方一般對法律所知有限,不清楚自己在法律上有哪些權利,不知道如何很好地保護自己,同時由於離婚時女方往往由於太傷心、太難過而情緒波動較大,在達成離婚協議時常常感情用事,以至容易造成事後追悔的情況。

因此,為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避免離婚後追悔莫及或者再起糾紛,建議女性在達成離婚協議前先向有關專業人士諮詢,或者請律師代表自己與男方協商,或者請律師居中調處,在雙方發生爭議時請律師闡述有關法律規定,再由雙方提出自己的意見,然後在律師的幫助下達成離婚協議。

1、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離婚證是證明婚姻關係正式解除的憑證,從取得離婚證時起,當事人即具備再婚的條件。

3、在國外,離婚證的效力高於法院離婚判決書和離婚調解書。例如中國公民(離婚者)要與外國人在國外登記結婚,只要持離婚證,外國婚姻登記機關就給予登記。如果持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就得辦理離婚公證後才能認可。國際上多數國家一般不承認離婚調解書的效力。

夫妻雙方離婚時,具體的財產分隔及共同財產認定應當以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為準,司法機關應當予以支持。如果雙方一致認定財產的歸屬權,對相關的財產已經明確了歸屬,則可以出現無共同財產的情況,司法機關可以免予對共同財產的認定及分隔,需要注意的是,雙方應當嚴格遵守相關規定,避免違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