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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申請財產保全可以多久

一、離婚訴訟申請財產保全可以多久

離婚訴訟申請財產保全可以多久

訴訟離婚中財產保全的時間都是不一樣的,比如説對於銀行的存款,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以後,第一次允許凍結的時間是六個月,跟隨民事訴訟活動審理的進程,也可以在到期以後提出續期申請,這樣法院可以續凍三個月,房產和土地執行財產保全的時間首次是兩年,續封時間是一年。

具體期限為:

1、銀行賬號、存款:首次六個月,續凍三個月。

2、房產、土地:首次二年,續封一年。

3、股權:首次二年,續凍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國家股、社會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續凍六個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續凍一年。

6、債券:首次一年,續凍六個月。

7、車輛:無期限限制。

8、機器設備、貨物:首次一年,續封六個月。

9、到期債權:首次二年,續凍一年。

10、專利、商標權:每次六個月。

財產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當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人民法院不停止財產保全裁定的執行。

二、起訴離婚財產保全的時間限制

1)訴訟申請保全離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訴前財產保全只有15天,15天內申請保全方如果不起訴,法院將解除財產保全。如果在15天內向法院起訴,訴前財產保全轉為訴訟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一概由申請人提出申請,並且提供擔保。人民法院對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必須在接受申請後的48小時內作出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2)訴訟中申請保全離婚財產的,保全財物種類不同,期限各有不同財產保全的效力並不是沒有終期的,一般都維持到判決生效後向法院申請執行之日止。訴訟中財產保全應當由當事人提出申請,人民法院進行審查,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根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依職權主動作出財產保全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接到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並開始執行。

綜上所述,離婚訴訟申請財產保全需要根據財產的類型確定保全的時間,而費用的收取對於一千到十萬元,超出十萬元部分的財產會按照1%和0.5%的比例來收取財產保全的費用,但財產保全費用最多是不會超過5000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