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中的財產保全是什麼,如何申請財產保全
一、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訴訟過程中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所採取的一種強制措施。
二、財產保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情況緊急,不採取財產保全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2、必須由利害關係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依職權主動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否則法院將駁回申請。
4、案件必須有給付內容,屬給付之訴;
5、必須是由當事人一方的行為可能使判決難以執行的;
6、必須在訴訟過程中提出申請。
7、申請人提供擔保。
三、申請財產保全的步驟:
1、申請。
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係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
2、擔保。
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3、裁定。
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定: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
-
婚後哪些財產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律師解析:婚後如下財產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1、夫妻雙方通過合同書形式約定歸共同所有的個人財產;2、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依法取得的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等;3、婚後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其他財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
-
夫妻離婚能分子女的房子嗎
律師解析:夫妻離婚不可以分割子女名下的房產,子女名下的房產是子女的個人財產,而夫妻離婚只能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能要求分割子女的財產。子女作為房屋的產權人,其產權份額也應該得到保障,夫妻即使離婚,也沒有權利侵犯子女的產權權益。父母雖然是子女的監護人,可...
-
離婚財產遺漏未分割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首先,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離婚時發現的,自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其次,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
-
夫妻婚內籤的財產協議是有效的嗎?
律師解析:夫妻雙方的財產約定協議符合《民法典》所規定的民事行為要求的,當然有效,對雙方都具有約束效力,在通過公證後,更具有法律約束效力,更具法律保護和法院支持力度。先前約定了,之後一方不遵守的,另一方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要求對方遵守協議。法律依據:《民法典》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