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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贍養老人要財產分配可以嗎?

不贍養老人要財產分配可以嗎?

一、不贍養老人要財產分配可以嗎?

不贍養老人要財產分配也是可以的。贍養與否與繼承沒有直接關係。如果被繼承人雖然知道繼承人不孝順,但還是願意讓他繼承,那別人也不能干涉。因此,能不能繼承遺產還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所謂遺棄被繼承人是指有贍養能力、扶養能力的繼承人,拒絕贍養或扶養沒有獨立生活能力或喪失勞動能力的被繼承人。

二、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需經過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一)、填寫《公證申請表》

根據你的申請要求,用鋼筆填寫相應的《公證申請表》。

(二)、提交證明材料

1、法定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提交身份證、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或提交住所地公證處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原件。

2、在被繼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死亡户口註銷單》原件。

3、遺產若為房屋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4、親屬證明。

親屬證明由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構成,可由被繼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員會出具並由鄉(鎮)人民政府簽署“以上情況屬實”並加蓋印章(原件)。

(三)、公證員審核材料和《公證申請表》

所有的證明材料齊全了,你就可以將證明材料及有關申請表格交給承辦公證員,由承辦公證員予以受理

承辦公證員在對你填寫的《公證申請表》和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後,會給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單》,你憑《受理通知單》進行有關立案、編號、付費、複印證明材料等事項。千萬別遺忘了你的公證費發票。

(四)、領取遺產繼承公證書

在規定的時間內,你即可攜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和公證費發票,到本處領取辦理完畢的公證書。

以上步驟完成後,便可進行遺產繼承公證。

綜合上面所説的,不贍養老人就代表着自己沒有盡到子女的責任,這是屬於一種不承擔責任的表現,但對於老人的財產作為子女也是有權利分到了,但最主要的就要看老人對於此財產是如何進行分配的,老人對於自己的財產是有自由支配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