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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贍養老人遺產應該怎樣分配?

子女不贍養老人遺產應該怎樣分配?

一、子女不贍養老人遺產應該怎樣分配?

關於子女不贍養老人遺產如何分配,如果老人不留遺囑的話還是可以按《民法典》獲得遺產的,但是如果有其他子女舉證不贍養的話,可以主張少分或不分給不贍養父母的。贍養與否與繼承沒有直接關係。如果被繼承人雖然知道繼承人不孝順,但還是願意讓他繼承,那別人也不能干涉。因此,能不能繼承遺產還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所謂遺棄被繼承人是指有贍養能力、扶養能力的繼承人,拒絕贍養或扶養沒有獨立生活能力或喪失勞動能力的被繼承人。

但是,繼承人以後確有悔改表現,而且被遺棄人、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寬恕的,可以不剝奪其繼承權。可見,如果不屬於前面所説的情形,不能以不贍養為由剝奪繼承人的繼承權。

子女不贍養老人遺產應當不分或者少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子女,對父母不盡贍養義務的,分配父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如果被繼承人有遺囑,按遺囑內容分配遺產。

2,如果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繼承。繼承人之間可以平分或者協商彼此繼承遺產份額。

3,對於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繼承人,可以要求多分遺產;對於有撫養能力不盡贍養義務的繼承,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遺產。

4,對於喪偶兒媳、女婿,對公婆、岳父母盡到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蔘與遺產分配。

綜上所述,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於喪偶兒媳盡到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參與遺產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