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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財產分割有什麼原則

離婚後財產分割有什麼原則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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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離婚後財產分割有什麼原則問題解答如下:

首先第一點,夫妻雙方就夫妻共同財產有平等分割的權利、對共同債務有平等承擔的義務。因此,男女平等原則是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第一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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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法院會遵循照顧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則來分割。在這裏呢簡單講一下為什麼有這樣的原則,受我們中國傳統觀念以及習慣上的影響,女方呢,平時要照顧家庭、子女、老人,對於家庭付出較多,同時從生理上來説,女性較男性來説是弱勢的,離婚後女性在找工作等方面也較男性來説要弱一些,所以呢,在分割財產時可以照顧下女方。當然,有子女的,離婚分割財產時,法院應當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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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原則,應當以有利生活為原則。什麼意思呢這個原則主要運用於分割生產資料方面,夫妻雙方哪一方能最好的發揮該生產資料的作用、價值,該生產資料對哪一方會更有利,就分給哪一方,本着公平原則,分得的一方要以該生產資料實際價值補償給另一方。

第四、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那些屬於國家和集體,或者是他人所有的財產,不能籠統的當做共同財產來分割,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