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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割如何公證,有哪些情況需要公證?

離婚財產分割如何公證,有哪些情況需要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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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離婚很多人對於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分割問題特別的關注,而且有些時候還需要對分割的財產進行公正,以防發生變故。但是對於離婚財產分割怎麼進行公證很多人並不是很清楚,下面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離婚財產分割如何公證,具體流程是什麼樣的?

一、離婚財產公證辦理

離婚財產公證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財產達成協議,到公證處辦理離婚財產公證。協議離婚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在領取離婚證後自動生效,無需辦理財產公證。訴訟離婚的,法院對夫妻財產分割進行判決的,在判決書生效時,離婚財產分割生效,因此,訴訟離婚也不需要離婚財產公證。但是,現實生活並不是那麼簡單的,很多時候離婚證未辦理下來,雙方又達成離婚財產分割協議,一方想要確定離婚財產分割,以防對方變卦的,此時就需要辦理離婚財產公證。具體來説,離婚財產公證包括兩種情況:對夫妻財產的公證、對離婚財產分割的公證。

二、需要辦理離婚財產公證的情況

根據上面的解釋,離婚財產公證在一些情況下必須辦理,那麼哪些情況需要辦理離婚財產公證呢?如上文所述,離婚時未辦理離婚證的,針對離婚財產分割達成協議的,為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選擇辦理離婚財產公證。

三、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公證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是指夫妻雙方對夫妻財產如何分割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簽訂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不是在雙方簽字時生效的,因此,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生效前,如何辦理離婚財產公證成為保證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生效的關鍵。為了解決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如何公證的問題,必須瞭解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公證需要的材料、手續、流程等。

1、 離婚財產公證如何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明;

(2)財產分割協議文本;

(3)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據。

2、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如何公證,去哪裏辦理

首先,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必須是符合要求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然後,需要雙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當地的公證處申請公證。

3、離婚財產如何辦理,需要什麼手續、流程

瞭解了離婚財產如何辦理需要的材料及去哪裏辦理後,最關鍵的一步就是明確離婚財產公證辦理的手續和流程。

第一步,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上幾種材料: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第二步,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第三步,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離婚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接談筆錄,並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以上便是對問題離婚財產分割如何公證,有哪些情況需要公證的簡單回答,離婚財產分割對於很多夫妻來説是件大事,所以為了能夠更好的辦理好離婚財產的公證,大家還是需要對離婚財產分割所需要的材料、辦理的流程等等方面瞭解透徹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