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財產一年分割合法嗎?
一、離婚後財產一年分割合法嗎?
離婚後財產一年分割是合法的,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男女雙方對離婚協議的財產分割有異議的,可以在一年內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二、離婚案件管轄法院的規定
一般原則
通常情況下,離婚訴訟採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則確定管轄, 原告應當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並且適用一般地域管轄,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即,應向被告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所謂“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謂“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遷出後尚未落户,有經常居住地,由該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户籍遷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超過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特殊規定
(一)特殊情況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如果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蹤;
3.被勞動教養;
4.被監禁。
(二)夫、妻離開住所地時的管轄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三、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就是指在一方存在過錯的時候,離婚財產分割照顧無過錯方,及對無過錯方對分財產。此項原則根據地區的實際操作不同,沒有明確的定論。主要還是看法官是否認可此項分割標準。
需要明確的是,夫妻在辦理離婚手續時儘量就財產分割達成一致意見並遵照履行,避免以後出現矛盾或者糾紛或者雙方的更多麻煩。如果離婚時沒有進行財產分割,那麼必須在一年內就財產分隔問題提交訴訟解決,這在法律上是合法且被允許的,司法機關應當及時受理並進行判決。
-
離婚無財產的起訴書交給誰?
一、離婚無財產的起訴書交給誰?離婚無財產的起訴書交給人民法院。離婚訴訟一審沒有財產分割等訴訟請求的,法院如果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可以只判決解除婚姻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
-
2022年離婚財產咋分配
一、離婚財產咋分配?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
-
自願離婚無共同財產分割怎麼寫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
-
離婚財產協議書需要第三方見證生效嗎?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結婚財產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困擾着大家的問題之一,先夫妻的話,他也會在結婚婚內期間,叫恩夫妻的共同財產進行一定的約定,這就是協議書的形式來進行的,離婚的話也可以進行這樣一個協議書的書寫,因此很多人想了解一下,離婚財產協議書需要第三方見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