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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代理意見怎麼寫?

一、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代理意見怎麼寫?

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代理意見怎麼寫?

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代理意見

審判長、人民陪審員:

張某某與王某某離婚糾紛一案中,我們作為張某某的代理人,就財產分割的法律適用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1、本案應作為夫妻財產進行分配的財產有:

(1)××花園房屋一套:房地坐落:(略),房產證號:×××市第××號,房地產權利人:張某某。登記時間:2009年×月××日。建築面積:××平方米。

(2)銀行存款90萬元。該款項在王某某的銀行卡中,髮卡銀行為××銀行,帳號為××。王某某於2011年×月×日轉移上述帳號中的90萬元存款。

(3)魯B××小型轎車一部,登記車主:王某某,註冊時間2009年×月××日,由張某某使用;魯B  ,登記車主:王某某,由王某某使用。

(4)王某某在××公司及××公司的股份。

2、雙方的婚姻情況

張某某與王某某於2008年××月××日登記結婚。2011年,王某某提出離婚,財產分配數額協商不成。張某某於同年8月向法院起訴離婚。王某某同意離婚。

3、對某某花園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在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2009年3月,張某某作為購房人與山東××置業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路××號××花園××幢××單元××室一套,購房總價為168萬餘元。由王某某刷銀行卡以張某某名義支付首付87萬餘元,餘款以張某某名義在中國農業銀行貸款

根據《婚姻法》第17條明確規定,婚後所得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這是原則。在法律沒有做明確規定的情況之下,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任何一方所得的財產首先推定就是共同財產,所以推定共有應該是一般原則。

4、被告非法轉移的存款90萬元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在司法實踐中,主張婚後所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的這一方不需要舉證,適用推定原則。王某某在××銀行中擁有存款一百餘萬元,該存款是夫妻共同財產。王某某於2011年8月××日轉移其在中的90萬元存款,去向不明。王某某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嚴重損害原告合法權利,對該90萬元,儘管被告已惡意轉移,依法不影響法院將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對該90萬元,王某某應當少分或者不分。

辯護人

日期

二、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夫妻共同財產為共同共有。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部分份額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平等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中處分權是所有權中的重要權能之一,直接關係到當事人的切身財產利益。

綜上所述,離婚雙方在分割共同財產上發生糾紛和爭議,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只能由法院判決。委託律師代理的,在庭審的時候律師會出具代理意見詞。其中,要寫清分割財產類型、分割辦法、財產範圍等,並提供財產的產權證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