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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半年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結婚半年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一、結婚半年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1、據我國婚姻家庭法律的相關規定,婚姻存續期間,無論婚姻多長時間,只要是法定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都可以依法進行分割。結婚半年離婚,對於夫妻個人財產不應進行分配,屬於誰的個人財產就該歸誰。而對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分割時應對結婚半年產生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平均分配。

2、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特徵是什麼?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係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係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這裏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佔有,如果一方在婚前獲得某項財產例如稿費,但並未實際取得,而是在婚後出版社才支付稿費,此時這筆稿費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同理,如果在婚後出版社答應支付一筆稿費,但直到婚姻關係終止前也沒有得到這筆稿費,那麼這筆稿費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綜上所述,有些小夫妻剛結婚不久就鬧離婚,這樣在分割財產的時候,先列出共同財產清單。對共同財產,雙方應該平分,可以適當多給女方些,如果有孩子還在哺乳期,女方拿到撫養權,男方需要根據協議支付撫養費。為圖方便,選擇一次性支付的,可以在分割財產的時候完成。